文圣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组建辽港合资企业辽阳荣添化工有限公司并建设年产1200吨中和剂、400吨缓蚀剂项目的请示》(辽文发改发[2008]5号)收悉。为抓好利用外资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和《辽阳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核准如下:
一、项目名称、注册资本、经营期限
同意辽阳鸿飞电器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和香港迈达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共同组建辽阳荣添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200吨中和剂、400吨缓蚀剂项目。
注册资本:125万美元,其中:辽阳鸿飞电器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63.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香港迈达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现汇方式认缴出资61.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9%。
经营期限:20年。
二、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起止年限
建设地点:辽阳市文圣区庆阳工业区安康路20号。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占地42亩,建筑面积15950平方米。一期建设中和剂、缓蚀剂生产线一条,年产中和剂1200吨和缓蚀剂400吨;二期建设柴油降凝剂生产线,年产柴油降凝剂1200吨。
建设起止年限:2008年7月--2009年7月。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43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125万美元,超额部分由荣添化工有限公司筹资解决。其中:企业自筹2300万元,银行贷款1000万元。
四、效益分析
该项目投产后年销售收入预计7200万元,年上缴税金及附加437.6万元,年利润总额1311.3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3.3年。
五、环境保护
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对〈辽阳荣添化工有限公司年产中和剂1200t,缓蚀剂400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的批复》(辽市环审发[2008]4号),该项目基本符合环保部门要求。
六、招标方案核准
请持本投资项目核准决定书到市发改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手续。
七、有效期
本核准决定书有效期为2年。如需延期,请在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提出申请。
二OO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