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市发改发[2009]405号 签发人:单长圣
辽阳市交警支队:
你支队《关于市交警支队考验场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辽市公交[2009]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辽阳市交警支队原考验场座落在太子河河东。由于辽阳市河东新城开发建设战略的实施,按照河东管委会的要求,考验场已于2009年4月搬迁出来,临时租用东辽阳木材公司场地。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市政府2009年《关于河东有关市直单位搬迁工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3期)及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同意你支队易地新建考验场。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占用土地12.27公顷。总建筑面积6740平方米,其中:综合办公楼3500平方米,待考大厅1000平方米(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各500平方米),科目一考场在候考厅1100平方米,食堂、车库、变电所等附属设施1140平方米;建设考验场黑色路面131042平方米;路边石2000延米;建设场内各种桩考、路考系统配置等。
三、建设地点:南郊街与胜利路交汇处。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000万元,资金来源从原新城考验场土地置换剩余款和地上物评估中解决。
五、建设时间:2009年-2010年
特此批复。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交警考验场 项目建议书 批复
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拟文 办公室2009年10月12日印发(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