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市发改发〔2009〕393号 签发人:袁芝涛
市体育局:
你局《关于呈报市体育场外场体育健身设施项目建设方案的申请》(辽市体发[2009]6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体育场外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方案实施。
二、建设地址:市体育场外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通透式安全护栏921米,电动伸缩门5个,轮滑场地1块(105米*25米),5人制足球场2块(20米*30米),曲棍球场1块(25米*50米),毽球场8块(6米*12米),标准篮球场12块,标准网球场8块,户外拓展训练场1块,健身操场1块。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46.22万元,其中:省体育局场馆维修费100万元,自筹46.22万元。
五、建设时间:2009年9月至10月。
请项目单位接此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预期开工建设。
此复
附件:辽阳市体育场外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方案。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体育 健身 设施 方案 批复
抄送:吴军副市长,杜文龙副秘书长
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事业科拟文 办公室2009年9月25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