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市发改发〔2009〕386号 签发人:袁芝涛
文圣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呈报文圣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孵化基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辽文发改发[2009]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文圣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孵化基地项目立项。
二、建设地址:文圣区中心路71号(原逸夫小学院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楼房。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00万元,全部由区财力解决。
五、建设时间:2010年4月至10月。
请项目单位接此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此复
附件:文圣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孵化基地项目建议书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项目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市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局
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事业科拟文 办公室2009年9月23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