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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关于文圣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孵化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辽市发改发〔2009〕386号                签发人:袁芝涛

文圣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呈报文圣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孵化基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辽文发改发[2009]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文圣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孵化基地项目立项。

    二、建设地址:文圣区中心路71号(原逸夫小学院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楼房。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00万元,全部由区财力解决。

    五、建设时间:2010年4月至10月。

    请项目单位接此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此复

    附件:文圣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孵化基地项目建议书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项目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市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局
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事业科拟文   办公室2009年9月23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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