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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关于辽宁恒利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裕龙花园小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


辽市发改发[2009]315号                 签发人:单长圣

辽宁恒利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裕龙花园项目一期申请报告的请示》及《辽宁恒利集团裕龙花园小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根据《辽阳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辽阳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现核准如下:

    一、项目名称:裕龙花园小区一期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辽宁恒利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址:辽阳市白塔区胜利路北侧(原药机厂)。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该小区总规划建筑面积253236平方米,分期实施建设。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79421平方米,其中:住宅168379平方米,网点4336平方米,综合服务面积9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726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一期工程总投资34852万元,其中:房屋开发费21531万元,其它费用13321万元。资金全部自筹解决。

    六、要严格按照项目申请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凭本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等相应许可手续,如扩大建设规模、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改变建设地址须重新核准。

    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项目  核准  通知
抄送:市建委,市国土资源、规划、环保、统计、地税、审计局,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拟文 办公室2009年8月3日印发(共印2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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